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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测与年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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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审需提供资料 1. 车主身份证或代理人身份证(单位用户需在申请表上盖公章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) 2. 行驶证 3.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(第三联原件) 4. 车辆使用税完税证明(需写有车牌号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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异地委托 1. 车辆所属在地车管所的委托书 2. 保险单第三联原件 3. 身份证(私家车)代码证书(公家车) 4. 行驶证正副本 5. 车船税 6. 验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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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馨提示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日起,按照下列的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: (一) 小型、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;超过6年的,每年检验1次;超过15年的,每6个月检验1次; (二) 载货汽车和大型、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,超过10年的,每6个月检验1次; (三) 9座(含9座)以下非营运载货汽车达到报废标准后,要求继续使用的,不需要审批,每年定期检验2次,超过20年的,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; (四) 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达到报废标准后,要求继续使用的,按照公安部《关于实施(汽车报废标准)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。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,超过15年,从第16年起,每年检验4次; (五) 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,超过5年的,每6个月检验1次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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